□據新華社電
  目前,中央第二輪巡視正在10個被巡視地區、單位全面展開。巡視制度是如何建立的?中央巡視組如何開展工作?巡視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 5日,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做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詳解中央巡視工作,回應巡視工作熱點問題。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向中央負責
  目前,中央巡視機構包括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央巡視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中央一級的巡視工作,指導、推動全國巡視工作的開展,向中央負責並報告工作。
  張軍表示,“巡視”作為上級對下級監督的一種形式,古已有之。“目前,我們黨實行的巡視制度,是指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等黨組織,依據黨章、黨內法規和中央有關要求,建立專門巡視機構,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監督的制度。 ”
  據張軍介紹,上世紀90年代,黨中央就提出開展巡視工作,併進行了初步探索實踐。2001年到2002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派出巡視組,對部分省(區)開展巡視試點,為這項工作在面上推開積累了經驗。 2009年7月,中央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試行)》;11月,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並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
  目前,中央巡視機構包括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央巡視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中央一級的巡視工作,指導、推動全國巡視工作的開展,向中央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中央紀委,承擔綜合協調、政策研究、業務指導、人員管理等工作。目前共設10個中央巡視組,通稱為中央第一至第十巡視組,具體承擔巡視任務,向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
  黨中央對巡視工作提出新要求
  明確主要任務,就是發現問題、用好成果、形成震懾,巡視組要當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
  張軍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新部署、新要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提出巡視工作總的方針,就是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開展巡視監督;二是明確主要任務,就是發現問題、用好成果、形成震懾,巡視組要當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三是強調突出重點、聚焦 “四個著力”,就是著力發現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政治紀律、選人用人等四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四是與時俱進推動巡視工作創新發展,進一步擴大巡視範圍,加快巡視頻率,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全覆蓋要求下巡視工作的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
  通過巡視找“老虎”和“蒼蠅”
  必須緊緊依靠各級黨組織,依靠廣大幹部群眾,靈活機動地運用巡視工作方法。
  談到今年進行的首輪巡視,張軍表示,中央巡視組發現了一批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形成了震懾,圓滿完成了中央交給的任務。
  張軍指出,按照中央要求,總結首輪經驗,通過巡視發現問題,找出“老虎”和“蒼蠅”,必須緊緊依靠各級黨組織,依靠廣大幹部群眾,靈活機動地運用巡視工作方法。比如,做實做細巡視準備工作,進駐前就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摸清問題底數,做到有的放矢;依靠被巡視黨組織開展工作,註意與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等溝通,瞭解哪些人的反映比較多,對哪些人、哪些事感覺不踏實;搞好個別談話,在保證談話基本面的前提下,抓住談話的重點人、重點事,包括剛離開崗位的領導、關鍵領域和部門相關人員、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辦案人員等,從他們那裡更深入瞭解重要情況、信息;堅持密切聯繫群眾,註意從信訪舉報中發現問題線索;到領導幹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 “下沉一級”瞭解情況;抽查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對問題線索進行深入瞭解,與紀檢監察部門合力深挖違紀違法問題等。“通過這些方式方法,努力把‘老虎’、‘蒼蠅’找出來。 ”張軍說。
  要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對巡視成果要善加運用,對腐敗問題要零容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都要嚴肅查處,有多少處理多少。
  張軍指出,中央要求,對巡視成果要善加運用,對腐敗問題要零容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都要嚴肅查處,有多少處理多少,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中央巡視組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後,要作出分類處置,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報告中央紀委,選人用人上存在的問題要移交中央組織部,屬於地方和部門管理的領導幹部問題和線索,移交給他們認真處置。巡視結果還要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嚴肅指出問題,要求限期整改。有關部門要優先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併在要求的期限內反饋辦理情況和結果。 ”張軍說。
  他特別指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辦理首輪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 10月28日中央紀委立案調查的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嚴重違紀違法案,就是巡視中發現,移交中央紀委後優先辦理的案件。我們將於2014年元旦前彙總向中央報告首輪巡視成果落實情況。
  張軍同時強調,巡視組“只報告、不辦案”。巡視和辦案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工作,巡視組的職責任務就是發現問題、反映問題,這是巡視工作條例的規定。這一規定是科學的,既體現了黨內監督的內部分工,也體現了對監督權的制約。同時,這一分工也更有利於巡視組集中精力和時間發現問題線索。巡視與辦案職責界定明確,各管一段,各司其職,有利於形成反腐敗的強大合力。
  他指出,保證巡視成果落到實處非常關鍵。被巡視地區、單位要在兩個月內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行跟蹤瞭解、督查督辦,及時促請被巡視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按時報送整改情況,並配合巡視組進行認真審核,對整改事項不完整、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要提出進一步整改要求。如果仍不按要求整改,特別是因落實不認真、成果運用不到位又發生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巡視、辦案通過“懲”達到“治”
  “這就是嚴管厚愛,既體現了對幹部的關心愛護,也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變被動懲處為主動預防。 ”
  張軍在訪談中介紹,近年來,各省(區、市)紀檢監察機關持續高度重視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不斷加大辦案工作力度,保持了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2012年,各省(區、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5.3萬件,同比增長12.9%;處分15.8萬人,增長13.1%。今年1至9月,各省(區、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1.7萬件,同比增長10.1%;處分10.7萬人,增長13.1%。
  張軍說,我們也瞭解到,有的基層單位懲治力度不夠,對“蒼蠅式”腐敗查處不力,群眾反映比較強烈。對此,要引起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按照中央要求,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蒼蠅”,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
  張軍指出,不論巡視還是辦案,根本目的都不在於單純懲處那些問題官員,而是要通過“懲”達到“治”,使我們黨的肌體更加健康。巡視工作非常強調抓早抓小,對領導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當頭棒喝、敲響警鐘,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這就是嚴管厚愛,既體現了對幹部的關心愛護,也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變被動懲處為主動預防。因此,一方面,對那些已經嚴重違紀違法的腐敗分子,要懲處已然,果斷剎風整紀;另一方面,對幹部的一般性問題也要早打招呼,防患未然,及時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禍。這也正是對巡視成果善加運用的目的所在。 ”張軍說。
  巡視組為舉報人保守秘密
  依靠幹部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是巡視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 “我們一貫重視保護反映真實情況特別是反映了重要、敏感問題的同志。 ”
  針對網友關心的保護舉報人問題,張軍指出,依靠幹部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是巡視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我們一貫重視保護反映真實情況特別是反映了重要、敏感問題的同志”。
  具體工作中,巡視組進駐後,會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公佈聯繫方式等信息,方便幹部群眾與巡視組取得聯繫。根據知情人的要求,巡視組可採取“一對一”的方式聽取反映,談話地點也可安排在巡視組駐地之外知情人和巡視組都認為方便的地方。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巡視報告、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等材料中,都會為舉報人保守秘密,確保其身份不被泄漏。如果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紀檢監察機關將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張軍同時指出,中央巡視組只受理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舉報,對於個人訴求、徵地拆遷、涉法涉訴等其他方面問題,按規定不予受理。這樣做有利於巡視組集中精力發現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充分發揮巡視監督作用。
  確定被巡視對象有嚴格程序
  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商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名單,報中央決定。
  很多人都很關心被巡視地區、單位的名單是如何確定的。對這個問題,張軍表示,黨的巡視工作條例體現了巡視全覆蓋的要求,即對各省區市、中央國家機關、中管企事業單位等都要巡視,要通過全覆蓋、不間斷的巡視,不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因此,只要屬於中央巡視組監督範圍的地區、單位,無論領域、行業、性質,都要接受監督,不留死角,確保巡視監督的公平公正。
  張軍說,具體到每輪巡視前選擇地區、單位,要根據上次對其巡視的時間、巡視對象自身實際情況及巡視組力量組織等綜合因素,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商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名單,報中央決定。
  中央巡視組自身也要接受監督
  對巡視幹部遵守政治紀律、廉政紀律、保密紀律、迴避制度,嚴格落實八項規定等作出明確規定。
  中央巡視組權力這麼大,誰來監督中央巡視組的工作呢?許多網友提出了這樣的問題。
  對此,張軍指出,中央對巡視隊伍自身建設非常重視,巡視組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彙報就是瀆職,必鬚根據情況追究責任。中央巡視組建立組長庫,實行 “三個不固定”,即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組長不是“鐵帽子”,一次一授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還專門下發文件,對巡視幹部遵守政治紀律、廉政紀律、保密紀律、迴避制度,嚴格落實八項規定等作出明確規定。
  張軍表示,從首輪巡視情況看,中央巡視組勤勉盡責,嚴守紀律,改進作風,表現是好的,是值得信任的。“當然,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中央巡視組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接受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也要接受被巡視地區和單位、新聞媒體、廣大幹部群眾等監督。對巡視組成員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屬於巡視工作職責範圍內的重要問題,疏於職守,有失職、瀆職和違反規定行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張軍說。
  張軍表示,下一步在做好中央巡視工作的同時,要加大對地方和中央單位巡視工作的指導力度,推動各地各單位巡視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找出客觀存在的“老虎”和“蒼蠅”。
  “此外,按照中央要求,我們正抓緊修訂巡視工作條例,體現與時俱進,把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固定下來,以規範、促進巡視工作深入開展。 ”張軍說。
  (原標題:中央首輪巡視發現一批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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